昨天中午,经过约半个月的调查取证,番禺区政府部门公布初步调查结果,称该机构实际经营项目与登记经营范围不符,存在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事实等,目前,区公安部门以涉嫌“虚假广告罪”立案侦查,并将根据侦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回顾:孩子突发急病死亡死前曾高强度拉练5月初,本报一连三天分别以《佳佳之死》、《康疗之问》和《疗法之惑》为题,连续报道了不满4岁的男童佳佳被送到离家千里之外的广州番禺一家名为“广州特殊儿童训练基地”的自闭症训练机构进行康复培训,却在4月27日晚突发急病死亡。事情经报道后引发了各方 今年3月2日,佳佳被父母送到该训练基地,在这里接受一种被基地创始人夏德均称作“全新”、“第三条康复之路”的全封闭康复训练,当中包括“生病不打针、不吃药”、“通过野外拉练进行体内排毒”等令人匪夷所思的康复方法。而就在死亡前,这个不到4岁的孩子曾进行野外拉练近20公里。死亡当晚,孩子在发烧昏迷、体温高达42摄氏度的情况下,该机构却等到3小时后才向呼救。在医院,孩子被诊断为病毒性脑炎和肺出血。
佳佳母亲张女士坦言,她之所以愿意袒露痛苦,只希望找到孩子死亡的真相,也希望让更多自闭症孩子的家长知道,不要再用不科学的方式给孩子治疗。而夏德均却依然坚持认为治疗无错,甚至称“会继续走下去,一定会渡过难关”。
虽然该机构声称“能治自闭症”,但其实是一家没有资质对自闭症儿童进行培训的营养健康咨询公司。记者陪同着孩子家长奔走在番禺区工商局、卫计局、法医鉴定中心等部门,希望为孩子的离世讨个说法。目前,孩子的尸检结果仍未出来,而对于该机构的调查则有了初步结果。
进展:机构违反民办福利机构相关规定孩子已被安葬6月初出尸检结果番禺区政府通报称,事发后,番禺区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该机构进行全面调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案组,分别对该机构及其收款银行、网站建设单位和有关家属进行调查取证。
目前已查明,该机构实际经营项目与登记经营范围不符,违反了《广州市商事登记暂行办法》;存在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据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机构立即停止发布广告及立即按规定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并处以罚款。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该机构的违法行为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其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移送区公安部门作进一步处理。目前,区公安部门以涉嫌“虚假广告罪”立案侦查,并将根据侦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经区民政部门调查,该机构涉嫌提供了应由社会福利机构提供的服务,违反了《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19号)和《广东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号)的有关规定。据此,区民政局提请登记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依规处理。此外,区民政局、区残联、区慈善会对死者家属进行了慰问。
随后,记者联系了佳佳母亲张女士,她坦言自己也是刚刚知道调查的最新进展。
她告诉记者,在之前的调查中一直没有确定机构负责人的做法是否涉嫌刑事犯罪,在最新的进展中,已经明确涉嫌刑事犯罪,这对家属来说是个好消息。“对于案件调查,目前还只是初步的调查结果。我们能做的只有等待,等待政府部门进一步的调查结果。”
这大半个月来,张女士一直在东北老家和广州之间奔走,在将孩子安葬在老家后,她再次回到广州,为儿子的后事忙碌。目前,除了等待政府部门的调查结果以及6月初出结果的尸检报告,她也正在通过法律程序对该机构提起诉讼。
律师:情节严重或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广州诺臣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子殷解释,自闭症是现代科学的难题,目前尚没有可以治愈的医学方法。但涉案机构负责人夏某以每天高强度的长途快走,加上大量出汗、健康饮食从而促进孩子第二次发育,在其自费出版的书籍和网站以及 之所以涉嫌刑事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六十七条、虚假广告案,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2.给消费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4.造成人身伤残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在本案中,夏某创办的机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而且,尽管目前,对于佳佳之死是否与所谓的康复方法存在因果关系还没有相应的结论,但毕竟死于该机构。综上所述,夏某涉嫌构成虚假广告罪。一旦该罪名成立,将会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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