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少流浪狗或宠物狗伤人的事件,于是某些国家就会立法禁止国民饲养特定的危险犬种。像是英国的危险犬法(DangerousDogAct)。
住在英国兰开夏郡的一个家庭,就因为这条法令,被警察强制带走了家里饲养多年的宠物犬。
这只被带走的宠物狗名叫Darla,是沙皮狗与斯塔福郡斗牛梗的混种犬,因为英国危险犬法判定比特斗牛犬为危险犬种,民众一律不得饲养。
不过饲主JennyArmer说,这只「危险」的宠物狗并非纯种比特犬,而且在他们家这么多年都没事,还是陪伴她7岁大自闭症女儿Maddison长大的「好朋友」,并没有危险的迹象出现,警察不该这样未经观察就强制带走。
那天,警察突然带着搜索令找上门来的时候,为了不让警察把最好的「朋友」带走,Maddison把自己跟Darla反锁在浴室里。想当然,这在依法执行的警察面前完全无用。
其实有问题的并不是警察,而是这个缺乏根据的法令。
在英国,这3年来已经有5万只狗因此被安乐死。它们不是流浪狗,也不一定有肇事的情况,但因为有「潜在危险」所以被依法处死。
自从Darla被警察带走之后,Maddison的情绪开始变得很不稳,经常处于烦躁不安的状态,晚上睡觉也总睡不安稳。可怜的小女孩,她甚至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为了阻止陪伴女儿长大的好宠物、好朋友Darla被安乐死,Armer发起了连署请愿,请邻居跟曾经见过Darla的民眾们连署,证明他们看到的Darla,真的是一只温驯的、无害的宠物狗。
这个连署才一週内就取得超过7千人连署,目前已累积超过3万人连署。
其实Darla并不是特例,年就有另一只宠物狗因为同样的原因,从未造成任何一次危险的事蹟,却依然被强制安乐死。
而立法禁止饲养某些犬种,甚至于进行扑杀的行为,其实是相当粗糙的做法。跟英国同样采取禁养危险犬种的澳洲,根据澳洲兽医协会(AWA)的统计,禁养特定犬种以后,民众被狗攻击的事件并没有减少。
但依然有许多民众家里的毛家人,因为不够仔细的取缔过程,而被迫带走,再也无法再相聚......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小编等着你哦!转载请注明:http://www.mwoap.com/zbzby/19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