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被看做“知识的指向牌”。如果我们不能根据已有知识对事物进行分类,每次遇到一个新事物,就要去学习一遍关于这个事物的全部相关知识,否则就一无所知的话,生活将变得相当复杂。
自闭症孩子分类能力普遍偏弱,一方面是孩子本身认知水平低造成的,另一方面也在于我们平时有没有教给孩子正确的分类方法。
《认知心理学》中对分类进行了大量介绍,其中有几个基本原则我认为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这些原则对我们教给孩子正确的分类方法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一、尽量不要根据定义教孩子分类
根据定义教孩子分类是我们惯常的做法,但自闭症孩子认知发育迟缓,思维相对刻板,定义的方法不易泛化,更容易让孩子产生混淆迷惑。
例如,我们对椅子的解释是一种有凳面,有腿,有靠背,有的还有扶手,供人坐的家具。这个定义看似合理,但生活中还有很多我们称之为“椅子”的事物并不符合上面的定义。如果死死按照定义的理解告诉孩子,那么当孩子碰到其他造型的椅子就会产生迷惑,不知道这些到底是什么物品。
(定义概念的椅子)
(各种变形的椅子)
二、多利用原型理论及范例理论教孩子分类
《认知心理学》中对原型及范例理论的解释简单概括为:原型是一个类别中的“典型”成员,是由该类别中一般性的个例叠加平均得到的;范例则是类别中的真实成员,是人们在生活中会遇到的真实事物。
比方“鸟”这个类别的原型就是根据平常可见的各种鸟(麻雀、燕子、喜鹊等)的形象平均得来的,原型并不一定是类别中的真实存在,而是这个类别的“平均”表征。而“麻雀”、“燕子”、“喜鹊”等则是“鸟”这个类别中的各种样例,也就是范例。范例是类别中的真实成员,是孩子在生活中通常会遇到的真实事物。
(鸟的原型)
(鸟的范例:麻雀、燕子、喜鹊)
这两种理论都会在判断类别时起作用。具体来说,在最初了解一种类别时,可以将一些范例平均起来形成一个原型。但是随着经验的积累和不断地学习,范例就会变得更强更突出了。因此,在认识类别的早期阶段,我们不必让孩子接触“例外”的事物并要求他们做出判断。但在后期阶段,可以让一些事物的范例增加到类别中来。最简单的事例就是,我们知道狗一般是什么样子的(原型理论),但我们最了解的还是我们自己家的那只狗(范例理论)。
回想起我小时候,从小学开始逐步接受大量的以定义方式进行分类的经验。我比较担心我的自闭症孩子有朝一日真正迈入课堂,老师在讲述大量定义的时候,因为她经验和认知储备的不足,而造成内心无比的纠结和困惑。我甚至都能想象得出那个时候孩子因为不明白、弄不懂而烦躁痛苦的样子。我想,只要孩子进入到教育体制这部巨大的机器之中,家长的作用就开始削弱,而老师的功能则突显出来。基础教育的功用在于普及基本的经验和常识,所以,从事基础教育的老师们在日常教学中也应该白脉软膏北京治疗白癜风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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